天然气建站点供配送? 天然气供应站?

天然气建站点供配送? 天然气供应站?

点供天然气站建站规范第十二条燃气经营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燃气供应站点或者燃气存放点;确需变更的,应当提前10日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业主向当地CNG产业主管部门或计委提出建站申请;(2)提供相应资料:立项报告、可研报告、选址定点报告;(3)CNG产业主管部门或计委批准立项。设立燃气机动车加气站除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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